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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浙江商会财务管理制度

(2022年1月15日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 

为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,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,依据《秦皇岛浙江商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本着精打细算、勤俭节约的原则,结合商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资金使用范围

1、商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费用;

2、经贸洽谈、信息交流及宣传等费用;

3、社会捐助等慈善活动费用;

4、商会日常工作费用;

5、其他正当开支。

二、资金管理

1、商会资金管理由会长、执行会长主管,由秘书长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;

2、商会设立会计与出纳各一名,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;

3、商会财务章及法人章由商会会计及出纳分别保管使用;

4、商会每月小额备用金不得超过2000元,由出纳负责保管。

三、资金使用审批

1、商会年度费用预算,由各部门提出计划,办公室负责综合,经秘书长审核、会长和执行会长同意后,提交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;

2、商会资金使用金额1万元以下的(含1万元),由秘书长审核批准实施;

3、商会资金使用金额1万元以上至5万元(含5万元)以下的,由秘书长提出使用意见,经会长、执行会长审核批准后实施;

4、商会资金使用金额超过5万元的,由秘书长提出意见,经会长、执行会长审核后,提交会长会议讨论决定,或经副会长以上人员过半数同意后实施。

四、财务报告

1、财务人员负责每月进出帐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总,并按要求填写财务月报表;

2、月报表由秘书长审核后,报送会长、执行会长;

3、财务人员按要求制作财务会计年度报告,报审计部门审计;年报及审计结果报告会长、执行会长。

五、财务监督

1、商会监事会对商会财务工作及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;

2、办公室每年要将商会财务情况形成财务报告,如实报告年度财务状况。财务报告经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,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接受会员监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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