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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

(2021年12月18日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第一次会议通过)

第一条  根据《秦皇岛浙江商会章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本次会议选举由商会换届领导小组负责。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选举产生秦皇岛浙江商会理事会理事45人、监事会监事3人;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人、执行会长1人、常务副会长11人、副会长11人、秘书长1人;由监事会选举监事长1人。

第三条  本次会议各项候选人由商会换届领导小组推荐,经秦皇岛浙江商会理事会提名确定候选人名单,分别提交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进行选举。

第四条  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由大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。到会人数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。选举采取等额、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,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当选。

第五条  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由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。到会人数超过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。选举采取等额、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,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当选。

第六条  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监事长由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。到会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。选举采取等额、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,赞成人数超过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当选。

第七条  本办法经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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